“9.27”世界旅游日,五台山风景区实行免进山门票制度,为给外地游客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旅游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五台山风景区交通承载容量和实际情况,五台山公安分局决定在年9月27日对平时免费进山的五台、繁峙籍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禁止驶入景区。景区用于保障生产、生活必需的车辆在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后办理通行证方可通行。
凡违反本公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元、记3分的处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特此公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公安分局
年9月7日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