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重要日期(劳动节、国庆节、5.19中国旅游日、9.27世界旅游日、农历四月初三、初四、五月十二、十三)期间五台山风景区内道路安全、畅通、有序,给广大游客创造一个温馨、舒适、便捷的旅游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并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和实际情况,忻州市公安局决定,以上重要日期期间每天的8:00---18:00,在核心景区石咀至光明寺路段对五台、繁峙、五台山籍车辆实施禁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公共汽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和行政执法的公务车辆除外。景区用于保障生产、生活必需的车辆在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后办理通行证方可通行。
凡违反本公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元、记3分的处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忻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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