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16日10时55分,五台县交警大队豆村执法站民警在繁五线巡逻执勤检查中,发现韩某某驾驶农用拖拉机车厢内载有一人,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停,纠正其违法行为,向驾乘人员讲解了违法载人的风险隐患,并在拖拉机车身喷涂“严禁载人”提示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韩某某做出相应处罚。
五台交警提示:农用车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载客标准,不具备载客条件,农用车载人既违法又危险,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请拒绝农用车违法载人,时刻牢记“安全大于天,平安即是福”。
年9月16日11时15分,五台县交警大队豆村执法站民警在繁五线路检路查中,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车厢内站有一人,存在安全隐患,随即将其拦停至安全位置进行检查,纠正其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驾驶员周某某讲解三轮车载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并在车身喷涂“严禁载人”提示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周某某处以元罚款。五台交警提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等主要用于农村地区载货和农业生产。其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能差,缺少安全防护设施,不适合人员乘坐,这些车辆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侧翻,引发乘坐人坠落等交通事故。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因此农民朋友千万不要乘坐这些车辆出行。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