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大面积停电事件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11月1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五、事件分级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

一、自治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二、县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三、现场指挥机构

四、电力企业

五、专家组

第三章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和风险分析

二、预警

三、信息报告

第四章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二、响应措施

三、州指挥部应对

四、响应终止

第五章后期处置

一、处置评估

二、事件调查

三、善后处置

四、恢复重建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二、装备物资保障

三、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四、技术保障

五、应急电源保障

六、资金保障

七、宣教培训

八、预案演练

第七章附则

一、预案管理

二、预案解释

三、发布实施

附件:1.自治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2.自治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自治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计算机网络攻击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博州电网或县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自治州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将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三个级别。

㈠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博州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州指挥部根据电网设备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

㈡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博州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县市电网:负荷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州指挥部根据电网设备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

㈢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博州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2.县市电网:负荷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州指挥部根据电网设备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

一、自治州指挥部

㈠自治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指挥部”)是全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的应急指挥机构,是自治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应急委”)领导下的专项应急指挥部。

㈡州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州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州经信委主任、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州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州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文体广新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武警博州支队、公安消防支队、州通信管理办、州内有关发电企业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州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

州指挥部主要职责:

⒈负责自治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和综合评估,研究自治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应急决策,部署应对工作;

⒉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电网抢修恢复、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其他有关的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⒊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⒋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事件调查;

⒌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⒍及时向自治区工作组或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㈢州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指挥部办公室”)和电力恢复组、新闻宣传组、综合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四个工作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见附件)。州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州经信委主任兼任。

州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⒈承担州指挥部日常工作;

⒉督促落实州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供电恢复工作;

⒊密切跟踪事态,及时掌握并报告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⒋协调各应急联动机制成员部门和单位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⒌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⒍建立电力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随时抽调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县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县市人民政府应结合实际,明确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三、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发生较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州指挥部即为现场指挥部,州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现场指挥。

四、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五、专家组

州指挥部办公室要组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提供咨询和建议。应急专家组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相关领域专家可从州应急办发布的自治州应急管理专家组人员名单中选取。

第三章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和风险分析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设备、发电燃料供应、水电站水位、重要用户等重要部位的监测,并广泛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分析自然灾害、外力破坏、供需平衡破坏等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州经信委应积极协调电力企业与气象、公安、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二、预警

㈠预警分级。

根据自治州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别,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分为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㈡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预警信息发布应实行严格的审签、备案制。州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针对可能出现的大面积停电事件进行研判,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形成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报州指挥部审批。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发布渠道及其他事宜按《自治州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方案》(博州政办发〔〕41号)执行。

㈢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应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应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

受影响区域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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