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重要通知
23日早晨气温将达到最低
地面温度可达-5至-9度
全市仍有霜冻!!!
忻州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霜冻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受较强冷空气影响,4月20日08时至4月21日08时,我市出现大风降温天气,五台山极大风速为23.5m/s,全市最低气温介于-6.5℃至1.4℃,地表温度介于-7.6℃至-3.3℃,全市出现霜冻。预计4月21日至24日,我市大风降温天气仍将持续,将出现3至4级偏北风,局部地区阵风可达6级以上,23日早晨气温将达到最低,地面温度可达-5至-9度,全市仍有霜冻。经综合分析研判,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霜冻IV级应急响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应急预案,全面做好应对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忻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忻政发〔〕86号),根据各自职责,密切监视灾情,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视情况启动部门应急响应,履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组织灾害防御救援工作。
二、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响应情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通信畅通,每日16时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当日应急响应情况报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传真-,电子邮箱:xzqxjb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