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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巩固“酒后拒驾”意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曝光两起醉驾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给自身、家庭、他人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危害。
年9月3日20时40分,安某某饮酒后驾驶晋HV*小型轿车行驶至台豆线38KM(豆村镇新庄村)被豆村中队民警查获。经询问,安某某为了暖身在家中自饮白酒后去自己承包的田地看护成熟的庄稼,心存侥幸以为距离短不会被交警查住,没想到刚上路就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山西司法鉴定中心天平司鉴中心鉴定,安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67ml/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年9月6日21时50分,王某某在家中饮酒后驾驶晋HFN22*小型轿车从五台山到五台县城走亲戚,自以为天色已晚没有交警查车,不料行驶至台忻线41KM(豆村镇)被豆村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山西司法鉴定中心天平司鉴中心鉴定,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ml/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安某某、王某某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已移送审查起诉。
五台交警提醒:酒驾、醉驾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作为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应当主动拒绝酒后驾驶,劝阻身边朋友酒后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莫要贪图便利,最终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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