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实施新型农业培育行动
市农业龙头企业可享受固投补助、贷款贴息、涉农人才补助、上市奖励等支持政策。新注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享受设备购置补助等政策。鼓励按照“一县一业一园区”“一乡一品一特色”建立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培育龙头企业。推进农经体系改革,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支持涉农不动产、动产、权利等灵活抵质押贷款。
02
实施制造业扩规行动
鼓励外市制造业企业落户忻州,对符合条件的链主型制造业企业根据其贡献率给予重点奖补。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完善入库培育标准,实行分级培育,新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研发、设备购置、房屋租赁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定期开展监测分析,从政策、要素、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03
实施能源产业供给优化行动
鼓励风电、光伏等与产业链发展融合衔接,依托忻州市在风电场、光伏电站的优势,因地制宜开发小型风电场,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分布式能源、储能、智能微网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源—网—荷—储—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支持龙头企业带动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组团式、链条式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定襄县菜咀山、代县雁门关、五台县西龙池二期、代县黄草院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全面清理企业无实力、无开发意愿、长期无成果的煤层气区块,促进优胜劣汰。支持煤炭矿业权人增列煤层气矿业权,推进煤气共采,鼓励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合资合作建设储气设施和城内干线管网,优化末端管网布局,实现互联互通,提高全市气化覆盖率。支持新能源装备、节能装备、新型电力系统等绿色装备本地产业化,鼓励行业头部企业设立制造基地及产业服务机构。
04
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
鼓励建筑业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整合一批实力相对较强、信用较好的冷小企业,培育一批大型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对我市年产值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由企业注册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实缴税金(增值税、所得税)留地方部分首次超过万元的,由企业注册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对成功上市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竞标省内大型项目。鼓励外地建筑业企业来忻州落户创业,对市外特级、一级资质企业直接在市区注册或通过收购兼并本地企业后在市区注册的,自注册落户次年起3年内按其上缴税金地方实得部分或按其财政贡献地方实得新增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05
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
落实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鼓励创建国家级、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园区),支持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大项目申报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鼓励市内服务业企业品牌化发展,入选“中华老字号”、国家品牌战略的给予支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协同发展。
06
实施新业态新经济成长行动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软件、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重点领域数字化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数字化场景应用拓展,对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融合应用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实体零售企业通过“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型互联网营销手段拓展线上市场,对零售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连锁化发展项目,择优给予资金奖励。深化“数字金融+民生”服务,大力引进内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支持银行设立专营机构,培育特色金融品牌。
07
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涌流行动
扩大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建立中小微企业在线服务“一站式”平台,持续推动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在餐饮、便利店、药店等高频领域实行“证照联办”“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支持规模大、实力强的个体工商户转企“小升规”,对“个转企”成功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设立财务账户费用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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