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榆社县事业单位阳城县人社局五台现代农

榆社县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榆社县计划组织实施榆社县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12月8日至年12月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视同为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本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指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年服务期满(含到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62号)文件精神,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年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榆社县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4人。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榆社县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榆社县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年12月8日在榆社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为贯彻落实县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30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增人计划和引进单位编制和岗位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名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引进单位为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名额5名。具体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和年龄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参考目录为《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3.户籍要求:五台县现籍或原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忻州市(县、市、区)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10.报考之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1.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年12月16日至年12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中共五台县委人才办(县委组织部三楼会议室)。

  2.报名程序

  (1)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内容完善准确并打印好的《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1寸红底免冠照片(背后批注姓名)2张;本人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认证的学位认证报告等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年、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在报名时间内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之后不得更改所选岗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部门提出意见。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面试加考察的形式进行,如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5,增加笔试环节。参加笔试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本次引进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引进人数的1:1以上。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1:1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达到1:1,如引进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1的,取消该引进岗位和名额,为保证引进效率,对紧缺专业等确实难以达到1:1的岗位,经引进单位申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可以调剂引进名额,在无法调剂的情况下,经领导组研究,重新调整引进资格条件,组织第二次报名。调剂、调整的岗位和名额情况在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引进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少于岗位引进人数或出现岗位空缺,经县委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将其调剂到报名人数多的岗位,在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引进人才岗位名额调剂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及时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分,笔试用时为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30%,职业能力测试占70%。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满分分,考生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需求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医院复检,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异地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引进人员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组织、人社、编制管理部门凭县委组织部聘用文件办理入编、入职、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手续,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引进人才原则上需服务期满5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引进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监督检查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五台

  纪委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咨询

  五台县委人才办-

  五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台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监督

  中共五台县纪委监委-

  七、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方案未尽事宜及引才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人才领导组研究决定。

  2.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

  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请随时   附件:

  1.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五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   

年12月8日

阳泉市矿区年选调阳泉籍在外幼儿教师回乡工作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选调阳泉籍在外幼儿教师回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资格符合、学科需要、公正公平、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拟选调幼儿教师3名。

三、选调对象

1.阳泉籍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在册幼儿园教师。

2.矿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直系亲属、配偶为外地的在编在册幼儿园教师。

3.阳泉市范围内,有志于到矿区工作的在编在册幼儿园教师。

四、安置单位

选调教师一律在阳泉市矿区新蕾幼儿园工作。

五、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年12月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以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年12月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阳泉市矿区在编幼儿教师回乡任教计划实施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六、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1.发布公告

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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