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交警查处两起农村面包车饮酒驾驶交通违

为全力预防辖区道路交通事故,五台县交警大队在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处两起农村面包车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8月19日21时30分,台城中队民警在五台县城新建路执法检查中,对晋H*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白某某身上一股酒味,随即将其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白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2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8月20日13时40分,台城中队民警在东坪线1公里处执法检查中,对晋HP*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徐某某身上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徐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8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白某某、徐某某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应加强自身约束,提高安全自律意识,拒绝酒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自觉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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