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风险区是指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的区域。
中风险区是指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的区域;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区域。
高风险区是指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的地区。
方案对三个风险等级地区的防控策略和措施有明确要求。低风险区要采取“外防输入,统筹兼顾”策略,统筹做好人员排查、疫情监测、健康教育、交通检疫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人员排查方面,低风险区要对来自湖北及高风险区返工返程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为14天,对从其他省市县返工返程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无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相关症状可上岗,并实施14天的健康监测,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向社区、村或单位报告。低风险区要取消境内涉路卫生检疫站,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部开通。低风险区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
《实施方案》指出:中风险区要采取“内防扩散、防范聚集”策略,在落实低风险区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清洁消毒”两项防控措施,强化交通检疫等防控措施。中风险区域内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区采取防控措施。中风险区可根据疫情情况实施交通检疫,并且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高风险区要采取“遏制流行,严防输出”策略,在落实中风险区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疫情监测和管理”以及“社区管理”两项防控措施,强化交通检疫等防控措施,严格管控人群聚集,依法实施管制措施。 《实施方案》特别指出,工业园区、开发区和重大项目建设工地在低风险级别时可划分为独立区域。如达到中风险区及以上级别时,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严格管理。要优先保障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用品、建安物资供应和运输及其它生产要素等。《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区、市)风险等级随疫情情况及防控工作进展实施动态调整。来源:山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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