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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又查1人

为全力预防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24日,五台县交警大队组织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小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

15时50分,台城中队民警在五环线3公里处巡逻执勤检查中,对晋HS*小型货车进行检查时,隐约闻到驾驶员杨某身上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杨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4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决定给予杨某罚款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要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约束,拒绝酒后驾驶,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自觉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来源:五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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