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五台县交警大队严格落实“减量控大”事故预防工作,持续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严查超员、超载、货运车、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7月6日,查处一起货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10时24分,五台县交警大队执法小分队民警在台忻线博爱中学附近进行巡逻执勤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J*的货运车车厢内满载施工器械且有两人手扶器械站在当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将其拦停进行纠违,并对驾驶员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现场讲解了货运车违法载人和人货混载的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宋某驾驶货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罚款元。在此五台交警提醒:货车违法载人、客货混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货车车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刹车、加速和转弯时,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厢人员,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速缺少防护措施,会加重事故后果,造成恶性交通事故。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五台县交警大队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及农村面包车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现曝光两起农村面包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年6月30日16时08分,一辆车牌号为晋HBT29*面包车行驶至省道线37公里瑶池公路县门卡口时,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年6月30日17时10分,一辆车牌号为晋HWN89*面包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台忻线70公里米处时,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分别处以50元罚款。五台交警提示:当车辆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安全带可以将驾驶员束缚在座椅上,以免前冲。从而保护驾驶员和乘客免受冲撞,减轻伤害。请正确使用安全带,确保驾乘人员出行安全。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规范驾乘人员安全带的使用,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五台县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年6月30日00时10分,车牌号为晋HU*的大货车在繁五线46Kmm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年6月30日01时26分,车牌号为晋HE*的大货车在繁五线46Kmm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年6月30日06时06分,车牌号为冀AX*的大货车在繁五线46Kmm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罚款50元.五台交警提示:安全带=生命带,发生意外时可使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无论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还是在低等级公路,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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