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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午,忻州中院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远程视频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集体接受警示教育。
被告人刘明亮系神池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由河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该案将择期宣判。
忻州中院将庭审变为警示教育的大课堂,通过旁听庭审清楚了解被告违法犯罪的整个过程及思想根源,让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接受了一场“零距离”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效果直观、震撼心灵。庭审结束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硕才强调,要以典型案例为戒、警钟长鸣、汲取教训,始终绷紧廉洁弦,进一步提高自身防腐“免疫力”,增强自律“抗体”,筑牢廉政“防火墙”。同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管理监督,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责任和更大的政治担当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清除法院害群之马,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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