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实施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下调
自12月1日起,山西省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由原每人次50元降低至每人次30元,加上检测试剂总费用不超过40元,比原单人单检总价降低了20元。新冠病毒5混1测定价格由原每人次25元降低至每人次10元。10混1测定价格由原每人次15元降低至每人次10元。混检项目含核酸检测试剂适用于愿检尽检的大人群样本筛查。
《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业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相关地方性法规,已于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二十二条,设立了创制性保障制度,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促进作用。明确了服务主体范围,包括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医保转移接续“跨省通办”12月实施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12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转移接续的适用人员范围、线上和线下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有关待遇衔接等。
■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内容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