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交警查处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

随着疫情形势的逐步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逐步走向正常,道路上出行的车辆也逐渐增多,为了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3月17日,五台县交警大队在组织开展春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6时10分,台城中队民警在省道线70公里处设卡检查时,杨某某驾驶晋HW8***的小型轿车迎面驶来,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要求驾驶员杨某某出示证件时,闻到其身上一股酒味,随即将杨某某带回台城中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杨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7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条,民警依法决定给予杨某某罚款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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