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2岁五台人辱骂推扯殴打疫情防控工作

尖草坪分局再次查处一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人员

2月4日上午,张某光(男,62岁,山西五台人)回家途经龙云香堤小区疫情防控卡点时,且其不符合办理小区出入证条件,工作人员未给予办理,张某光便辱骂在场工作人员,拒不配合登记、测体温,骑电动车向小区内冲撞,被工作人员拦住,后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推扯殴打。

经查,张某光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现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警方郑重通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所有人员应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惩不贷。

来源:平安尖草坪

山青忻州法律顾问: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高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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