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武资料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月17日消息,据山西省纪委消息:经查,长治市政协原副主席、长医院原院长魏武严重违纪违法,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魏武开除公职处分。(山西省纪委)(原题为《山西省长治市政协原副主席、长医院原院长魏武被开除公职》)
魏武简历
魏武,女,年出生,医学博士、赴美留学归国人员、内科学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曾任山西省政协常委、长治市政协副主席、长治医学院临床一系主任、内科教研室主任、血液病学研究所所长、医院院长、血液内科主任。兼任山西省血液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抗癌协会血液肿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从医26年,主要从事血液病学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对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深入研究,开展了白血病MICM分型、大剂量化疗、生物免疫疗法、造血干细胞移植等新技术新项目,血液科于年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近年来发表论文30余篇,编撰教材、著作12部,获山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7项。任院长以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医院工作全面发展,年以优异医院评审。先后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省十大女杰、省教学名师、全国巾帼建功模范院长、全国模范教师、医院院长、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据中国经济网)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成员胡荣华被“双开”胡荣华资料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月17日消息,据山西省纪委消息:经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胡荣华严重违纪,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荣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山西省纪委)(原题为《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胡荣华被"双开"》)
胡荣华简历
胡荣华,男,汉族,年生,山西省五台县人,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年清华大学毕业。
曾任山西省经信委副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
年03月,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年大学后分配到五四一电厂任技术员、生技科副科长;
任山西恒山贸易公司业务员;
任省经委三电办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先后任省经(贸)委交通处副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处副处长、处长,投资与规划处处长;
年任省经委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年任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年任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中国煤炭博物馆原党委委员、副馆长陈胜军被“双开”
发布时间:-08-:35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经查,中国煤炭博物馆原党委委员、副馆长陈胜军严重违纪,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胜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省纪委公开曝光八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8月16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发力,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公开曝光八起典型案例。
1.太原市娄烦县娄烦镇向阳村村委会原主任苏巨亮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等问题。年,苏巨亮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属虚报种粮面积,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元;通过虚报工人工资的手段,将扶贫资金元据为己有;贪污集体资金元;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6月,苏巨亮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2.大同市天镇县米薪关镇惠农补贴款长期滞留问题。米薪关镇年和年的粮食直补款和良种补贴款共计.6万元在镇信用社滞留四年,导致国家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米薪关镇副镇长、时任镇财政所财政员赵富广,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孙立、农业股股长冯玉军未严格履行职责被问责。年3月,赵富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立、冯玉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朔州市平鲁区下水头乡中井村党支部原书记孙先贪污五保供养款问题。年至年,孙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该村两村民申报并办理了五保供养,并将两人的五保供养款共计3.5万元据为己有。年6月,孙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忻州市五台县豆村镇兴坪村党支部书记杨眉祥违规将自己列入贫困户等问题。年,杨眉祥未按规定公示本村贫困户名单,并违规将自己列入贫困户范围;年,未及时发放一村民后续补助资金,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年7月,杨眉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吕梁市柳林县薛村镇党委副书记张圣龙包村帮扶工作流于形式问题。年以来,张圣龙作为薛村镇郝家津村包村干部,对所包村情况了解不细、底数不清,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到位,督促指导不力,包村工作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年7月,张圣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阳泉市平定县东回镇岔河村党支部原书记穆银柱非法占有扶贫款等问题。年至年,穆银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集体资金16.6万元进行个人营利活动;非法占有扶贫款1万元;收受他人办理低保送的好处费元;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6月,穆银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7.临汾市汾西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蔡英违规办理扶贫贷款问题。年3月,蔡英弄虚作假,用村民名义违规办理扶贫贷款2万元,供他人使用。年3月,蔡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运城市夏县泗交镇温峪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永科克扣危房改造款等问题。年至年,王永科违规让其父母享受低保,领取低保金元;向12户危房改造户摊派费用元用于村委开支;虚报冒领低保补助金1.2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年5月,王永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以上八起典型案例,有的对扶贫领域资金财物伸手“动奶酪”,有的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有的对贫困户吃拿卡要、摊派费用,有的在扶贫工作中失职渎职,有的扶贫帮扶工作流于形式。这些问题大都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反映出一些基层干部对党和国家政策置若罔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透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省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将压力传导到县乡,把党的扶贫脱贫、富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查处在脱贫工作中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要严肃问责,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央纪委通报我省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7月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7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涉及我省2起。
1.昔阳县东冶头镇葱窝村村委会原主任王具仁侵吞国家扶贫资金等问题。年至年,王具仁利用职务便利,在组织实施种植中药材扶贫项目过程中,侵吞国家扶贫资金6.44万元、村集体资金元。年5月,王具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万荣县解店镇南薛朝村村委会原主任冯俊琪侵占集体资金问题。冯俊琪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工程票据等手段,先后侵占巷道硬化款、集体经费、土地租金等集体资金6.17万元,侵占未遂39.67万元。年3月,冯俊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