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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台县交警大队加大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巡逻管理力度,严格查处各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年2月19日,豆村执法站民警查处一起群众举报的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
14时16分,豆村执法站民警在巡逻执法过程中接群众举报:在豆东线有一辆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接到举报后,执法站民警迅速出警,在豆东线1公里处将王某某驾驶违法载人的晋H*农用三轮车拦停,发现车厢内拉有家具还站着1人,存在风险隐患,执法民警立即纠正其违法行为,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耐心细致的讲解了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极易引发的后果,并在农用三轮车车身喷涂“严禁载人”警示标语。驾驶员王某某认识到三轮车违法载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自觉填写承诺书,以后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拒绝各类交通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王某某处以元罚款。
在此,五台交警温馨提示:农用三轮车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载客标准,不具备载客条件,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时刻牢记“安全大于天,平安即是福”。
(来源:五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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