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台县交警大队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曝光两起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年2月2日10时04分,晋HP*小型面包车行驶至G国道K+M(瑶池公路卡口)时,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50元罚款.
年2月2日11时38分,晋HR*小型普通客车车行驶至G国道K+M(瑶池公路卡口)时,实施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50元罚款。
五台交警提示: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车辆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有效避免和减轻伤害,保护驾驶人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安全带=生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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