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JHCZYGKZB-
开标时间:-08-09 招标人:博乐金瀚森石矿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0万元
新疆金瀚森石五台物流园区4号矿厂区室外总体项目及新疆金瀚森石五台物流园区4号矿生活区项目的配套设施项目(EPC模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金瀚森石五台物流园区4号矿厂区室外总体项目及新疆金瀚森石五台物流园区4号矿生活区项目的配套设施项目(EPC模式);建设单位为博乐金瀚森石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金瀚森石五台物流园区4号矿厂区室外总体项目及新疆金瀚森石五台物流园区4号矿生活区项目的配套设施项目(EPC模式)
2.1.1建设地点:新疆博州博乐市
2.1.2建设规模:新疆金瀚森石五台物流园区4号矿厂区室外总体项目及新疆金瀚森石五台物流园区4号矿生活区项目的配套设施项目配套的(管网、道路、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
2.1.3总投资额:暂估万元,(最高限价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项目编号:XJHCZYGKZB-
2.2招标范围:新疆金瀚森石五台物流园区4号矿厂区室外总体项目及新疆金瀚森石五台物流园区4号矿生活区项目的配套设施项目配套的(管网、道路、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的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等内容。本工程的内容(含设计、图纸审查、设备采购及施工所有期间的配合服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及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除外。
(4)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鉴定(加盖社保公章)的近6个月个人社保证明。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财务要求:近3年(指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联合体各方、新公司依据成立年限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6、其他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含3年)类似项目的设计工作经验。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项目总审定等同类职务;
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可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鉴定(加盖社保公章)的近6个月个人社保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或网上打印可扫描